尊敬的各渠道经销商:
我司近期接到有因经销商与400客户签署业务受理单不规范或业务受理单未及时上传至我司400电话业务管理平台而引发的投诉,给400经销商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。
为保障经销商的权益,规范发展400电话业务,我司现规范要求:自2011年5月1日起,各渠道经销商发展400号码业务,必须依照我司模版(见附表一:400电话业务受理单)与终端客户签署400电话业务受理单,并在开号申请时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业务受理单,同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资料上传至400电话业务管理平台(代理商平台——客户资料管理——业务受理单),如未提供则判为审核资料不全不予通过。
特此通知,请各渠道经销商知晓遵照执行!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河南八方传媒有限公司
二○一一年四月二十日